近来,无论是食品、服装、化妆品的商标侵权案越来越多。相似的产品设计相似的产品名字让消费者极其混乱。近日,统一(上海)保健品商贸有限公司认为糯米网销售的“我的美丽日记”面膜侵犯了“我的美丽日志”面膜的商标权,并将其告到了法院,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也已经受理了此案。
据了解,台湾统一药品股份有限公司在2009年注册了“我的美丽日志”商标,商标注册后,台湾统一公司以独占许可使用的方式许可统一(上海)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该注册商标。但统一(上海)公司发现,糯米网没有得到许可就多次在其网站上销售“我的美丽日记”面膜,而且销售量很好。
本次的原告统一(上海)公司认为,经过多年的宣传和推广,“我的美丽日志”商标已经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而糯米网上销售“我的美丽日记”面膜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侵害了原告的商标权。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要购买自己想要牌子的化妆品,还是需要先了解一下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