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关于取消晚婚假的政策让无数已达到晚婚年龄的青年心碎,6省份已取消晚婚假,按照以往规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在法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天数从7天到近30天不等。但新修订的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的条款。所以期待着晚婚婚假工资的朋友们可以放下心思了!
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广西已取消晚婚假。北京、上海目前正在酝酿新的计生条例。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迟于法定婚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三年及以上结婚者(女23周岁,男25周岁),即为晚婚。现行规定是根据中国的婚姻习惯和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的要求确定的。
新政策在执行后,2016年1月1日以后结婚登记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婚假为3天,在2016年1月1日前登记但还未休假的可以享受晚婚假,婚假和晚婚假共计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