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书了吗?
还是在等待审批?
走了几多流程?
花了多少钱?
还是直接弃“美白”而谋其他?

史上最严规定,《通告》(2013年12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要求》(《美白化妆品管理要求》),《函》(2014年7月9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办公室发布关于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题的函》)各种革新了整个美白市场,或影响了三分之一的日化品,或淘汰了市面上近两成的美白产品。如何分析如此备受消费者欢迎的美白化妆品市场将迎来的大变局?
不仅仅是1/3的影响力
根据尼尔森数据显示,中国美白市场过去十年的年均增长率为23%左右,带有美白功效的产品占据1/3左右的化妆品市场,几乎所有护肤品牌都会涉及美白产品。随着中国美白市场消费人群不断壮大,美白产品俨然成为护肤品中最大的品类之一。
新规的出台,意味着颠覆了美白市场产品审批的老标准,这类产品将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批和监管,相关化妆品企业生产销售美白类产品的门槛和成本都将大幅上升,不管是在审批时间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上。
记者了解,早几年前风靡的美白品牌这两年慢慢没了声音。新规的出台,本土品牌倍受“约束”。 日化专家分析,对于国内的中小企业来说,美白类产品可以说是占比最大的一个品类,而新规的出台无疑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在这一市场的准入门槛和产销成本。
一位不便具名的品牌经理坦言:“虽然美白产品纳入特殊用途化妆品后可能会减少竞争对手,但等待审批日子也不好过,再说了办一个特殊许可证成本较高,如此一来,一些小企业可能难以接受。”
一个新规的出台,不仅仅影响1/3美白品类,而是威慑到整个企业的存活,有人乐观说还好船小好调头,有人却是惯于投机取巧了。
“剑走偏锋”花招或难长久
实际上,记者也没有获得完整的数据,关于新规后具体有哪些企业被淘汰,有多少企业要整编。我们能直面感受到的是市面上一些擦边球花招。部分企业早在新规范出台之前就重新设计了美白类产品的功效说明,多数产品用“去黯哑”、“淡化色素沉着”、“抑黄”、“提亮”、“改善暗沉”、“修隐瑕疵”等描述代替了“美白”、“增白”、“祛斑”、“淡斑”等词汇,但是专业人士表示,通过改变产品名称和功效描述是否能让美白类产品走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途径,这还需要药监局进行专业评审认定,而且充满诸多变数。
记者查找相关规定,部分企业“剑走偏锋”花招或难长久。
新规显示,凡宣称有助于皮肤美白增白、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均纳入祛斑类化妆品,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必须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或进口。仅具有清洁、去角质等作用的产品,不得宣称具有美白增白功能。仅通过物理遮盖的形式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的,应在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明“仅具有物理遮盖作用”。如此看来,以淡斑、提亮的文字修饰还不如标明“仅仅是物力遮盖”,玩“擦边球”还是有很大的风险,明智的大企业一般不会如此铤而走险。
进口品难逃新高门槛
对于进口品牌的美白类化妆品而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非特殊用途进口化妆品单品申请通过周期通常在8-10个月,费用在5800元左右;而特殊用途进口化妆品申请周期则为12-18个月,费用为13700元左右。
新规定出台后,对于进口品牌的美白类化妆品申请周期延长、费用增加。譬如,某些进口美白类化妆品如果需要重新准备资料申报特殊用途化妆品,专家复议申请材料可能会延长1-2个月,加上重新审批发证又会延长3个月左右,并且要对进口美白类产品加测苯酚、氢醌、PH值、人体斑贴实验、皮肤变态反应试验和皮肤光毒性试验,每个单品会增加8000元左右的检测费用成本,而且每种成分原料必须提供国外发表在专业文献上的论文以供证明其安全有效性。
转“危”为“机”的上市
新规的出台无疑将在美白化妆品业内掀起一波洗牌变局,有业内人士预计,至少20%的美白类产品可能将由于无法通过药监局审核而被淘汰出局。
诚然,在新环境变化的同时,对一些企业来说是挑战,对一些企业来说则为新的机遇。
2014年7月,OLAY以领导者的姿态通过大会发布《中国美白白皮书》,从行业、产品、市场等角度阐述了什么样的美白产品代表中国消费者需求,及最具潜力的美白品牌等问题,引发业内强烈关注。另外,高姿品牌的美白特证产品更是增加到70个,京润珍珠美白面膜在行业内同样风生水起,HOLA赫拉还打出领跑健康美白战略。不胜枚举的例子还有很多,譬如欧诗漫、九美子相继于上市了美白类新品。
大企业总是保持一贯谨慎作风,貌似告诉大家,美白类化妆品的管理明显从严,还是得靠取得美白特证来寻求长久发展。
美白市场安全隐患所带来的,是2014年“史上最严”美白产品规范的出台,中小企业或被淘汰,或另谋出路,即便办理美白特证的审核极为严格,费用极大,对于拥有品牌实力的企业来说,正是重新抢占美白市场的大好时机;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则需重新调整产品线。
当然,新规也带来质疑声,若为“洪水猛兽”,或为 “不合法、不必要、不合理”, 但现在看来,美白化妆品特证化管理已是势在必行。美白市场的革新,从技术上或是价格上都会迎来新的契机,长远看,消费者和代理商无疑是最大的受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