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话说微商,私以为可以做广义与狭义之分。所谓“广义”,即是各种官方给出的定义。无论是复杂的“以‘个人’为单位、利用web3.0时代所衍生的载体渠道,将传统方式与互联网相结合,不存在区域限制且可移动性地实现销售渠道新突破的小型个体行为”,还是简洁明了的“移动社交电商”,总之,广义的微商绝不仅限于微信朋友圈(狭义)。然而,现实的情况是,狭义上的微商群体借助早期朋友圈的红利期并过度开发,从而让微商这一模式一炮走红。不仅如此,相较其他流量通路(诸如微博、陌陌等),微信毕竟是目前移动互联网第一流量入口。综上所述,研究微信电商自然意义非同一般。而从研究微信朋友圈不同阶段的主要问题中,也能多少窥见微商的困难所在。
转变一:内容推广
正因为微信朋友圈本就不是一赚钱的工具,当部分人开始在朋友圈做起买卖时,必然会有遭拉黑的可能。毕竟,朋友圈信息的推送与接收也是一种双向选择,信息接收方完全有能力将信息屏蔽。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初期的微代理商更多停留在暴力刷屏的阶段,以至于破坏用户体验。以刷屏博转化率的做法,在微商不断成熟、用户对微信使用更趋理想化的转变中,逐渐成为最无力的推广方式。于是乎,各种指导技术贴、防拉黑手札不一而足。“假如我是卖板鸭的,那我可以用鸭子来表述,通俗易懂;还可以用故事的方式,讲述产品的卖点,不要生搬硬套。尤其是卖化妆品、卖包包的那些微商们,要更加注意。”另外,还有提倡通过点赞、评论等互动拉近与粉丝的关系,买卖也就是顺水推舟的事情。从这一转变中不难看出,微信朋友圈在卖货信息的推广上,从最初的不重视内容、纯手工刷屏过渡到强调情感诉求。如此看来,如何才能提升粉丝黏性进而提高转化率,推广内容也是一门学问。
转变二:产品特性
作为一个开放性平台,微信朋友圈给了一众商家自由发挥的舞台,卖什么、怎么卖等问题都没有所谓的明文规定。正基于此,朋友圈俨然成了个菜市场,无论何种吃穿用度都有了市场。然而,在综合评价了各类商品的微商销售状况后,化妆品尤其是快消品面膜成了朋友圈最为抢手的品类,朋友圈沦为化妆品阵地。这一现象所牵扯出的连锁反应就包括,无数化妆品品牌无论有名无名都一时间蹭出来,甚至于不少传统品牌已经或者正在转战微商的路上。但问题就在于,严重同质化情况下消费力如何分配。这一点,无论微品牌还是微代理,都必须考虑。从微代理商的角度来说,原来对产品的追求更多在质量、货源、利润空间等方面。(当然,这几方面因素依然在考虑范围之内。仅以利润空间为例,有言,一级代理商利润空间由原来的30元每件缩水至六分之一。)然而,一旦朋友圈变成千商一面,意味着只有在品类上走差异化路子方能突围。
另外,微商链接着移动终端,而在微信这个纯社交平台上,更多的依靠因素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或者说以人为中心。在解决微商与粉丝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服务也就成了一个差异化同时极具辨识度、竞争力的因素。微商在品类上的进一步升级、演变,将众人的视线从表面因素转移到更深层次的核心部分。
转变三:渠道整饬
微商的游戏规则就是保持一定的封闭性,或者换另一种说法,那就是适度的信息不对称。无论合理与否,不得不承认的是,现阶段的微商追求的是关系深度,是一种将粉丝、用户关系做深从而提升购买频次,甚至于将老客户发展为下级代理的多层级代理链条。而品牌在价格上的不透明,才得以保证上述介绍的各代理层级都能获利。一旦明码标价,无论是于消费成交还是于粉丝到下级代理转化率,都将在吸引力上大打折扣。价格如此,渠道同样如此。之所以要保留一定的封闭性,为的就是防备“挖角”,尤其总代、一级代理。因为在微商领域里,除产品外最关键的对抗力即是渠道资源。也正是如此,才有了品牌商之间就代理商的抢夺之争。但回到微商的原始阶段,更多呈现的还是单兵作战。竞争的日趋激烈化,促使原来的个体集合成有组织、有纪录的团队。在团队合力的作用下,催生了微代理商的两种形态。一种,组建代理公司,以团队利益联合采购从而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一种,组建公司自创品牌,与其为他人做嫁衣倒不如自己当老大。在品牌方,为了更好地管控渠道,或缩减代理层级或将代理纳入公司制管理。究竟这些转变的效果如何,目前似没法下定论。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微商将再不是粗放式。
微商的转变及转变背后的因果,甚至于微商所面临的问题远非上述的三点。但仅仅从其表现形式、内容要素及传播介质来看,微商最初的生存状况已经在逐渐转变。究竟2015年微商又将面临怎样的阻碍因素,估计还得到来年这个时候再总结。但必须要提醒的一点是,既然上了微商这条船,倘若还在刻舟求剑以传统的方式思考,那这里劝一句:还是歇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