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07年杂家发过一篇《论企业伪文化》后,鲜有涉及企业文化的话题。原因有二:
一是关于企业文化的研究论述浩如烟海。各种观点学说汗牛充栋。而生意圈里,靠企业文化吃饭的几乎成了雅俗共享的一个产业。由此要在企业文化话题上谋求独树一帜的见解,着实难辟蹊径。二是在实体产业里,大多企业普遍认为企业文化就是整点高大上的务虚,于是常常把漂亮话儿放出去了,很少有谁在意去认真做到它。加之社会上各等三教九流的江湖生意,都会拿企业文化说事,把个原本儒雅脱俗的企业文化,弄成了特拧巴的“怪物”:缺了它,似乎撑不住门面;捯饬它,能做到自证自清不掺毛兑假就谢天谢地了。
鉴于种种,现实中的企业文化不知何时被打上了心照不宣的印记:尽可坐而论道,谨慎联系现实。事实上这也是企业文化在大多企业里的真实写照。这便是称企业文化为“刀尖上舞蹈”的由来。
但是探讨国妆回归的课题,企业文化自然是绕不开的门槛。选三个看点与业界分享:
缺失根文化的企业文化,多难摆脱自贱自轻的自伤
如何认识企业文化中的“根文化”?厘清它,必须喷点忽尔嗨嗨。
有文化学者将人类文明社会的主流文化归纳为八大种类。顺序是:物种文化、民族文化、历史文化、政治文化、经济文化、军事文化、宗教文化、科技文化。望字生意,企业文化显然属于经济文化范畴。那经济文化的“根”是什么?往大了说,是负有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使命;往小了说,是促进市场秩序文明建设的理念。然而,生产力却有正能量和负能量之分,市场秩序也有不同规则和不同观点的主张。正如北京人指天指地的骂雾霾却难以拒绝周边地区工农业产品养活他们的现实一样,因而经济建设应该倡导什么和主张什么,就出现了在“根”的问题上如何达成标准和规则共识的矛盾。
2014年网络热词“留恋APEC蓝”,在揶揄雾霾是可以“治理”的同时,也反证了北京周边地区低端的工农业产品生产方式是产生雾霾的事实之一。先将经济建设应该倡导什么和主张什么放在一边——无论是怎样的倡导和主张,都不是第二天早晨看见雾霾迷住了路,才起意动心的。显然要在各类产业建设之初就须有前瞻性的发展规划,并被纳入决策。而秉持这种观点的不能个个都做“事后诸葛亮”,谁能在事物发生之前走就到前台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发出告诫?唯有文化。类如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等等,都是主流文化价值观的主张。这些非商业规则的主张,作用于经济建设就是经济文化建构的核心主体,而在不针对经济建设领域作用时,它们就是主流社会文化价值观的一部分,亦即经济文化中“根文化”的源头。
不难看出,作为产业经营者实施决策时需要斟酌的非商业准则,其中的“根文化”主张未必是些显形的警句格言,通常多是某种理念的昭示,例如“知行合一”等等。即:不能把倡导和主张仅仅作为一种姿态,而是要设身处地的去做。因此认识主流社会文化中的价值观在经济文化中的有形和无形,是领悟其“根”源的基本要素。
大经济文化如此,企业文化亦不例外。
企业文化中的“根”在哪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宜受之等等人们耳熟能详的祖训箴言,无疑与大经济文化中的根文化是一脉相承的。当企业将其中的“道”和“义”确立为规诫自家做正经生意和正经地做生意的理念后,就是企业文化中的“根文化”。
现实中企业文化的尴尬或失败往往在于:说,大家都知道说;而说了做不做,能做成什么样儿,事情大多就从这里分叉了,并且分叉得千差万别面目全非,特别是明知故意的言行不一,都沦为了企业文化最难言的不堪。
究其根源不难发现,企业文化所倾向的理念主张大多来自企业所有者(老板)的意念。这是企业文化有别于主流文化的客观特性,由此决定了企业文化是一个没有评判和制约机制下的文化意识形态,是一个在局部环境里成长,可以任由自我发挥、发育、活跃和张扬的小众文化物种。它在多大程度上与主流社会文化保持着“根文化”的支撑关系,取决于企业所有者在多大程度上对主流文化的敬畏和认同。换言之,企业老板在多大程度上确立“根文化”在企业文化中的地位和基础,决定了企业文化在企业发展历程中蕴含有多大的主流社会文化价值。毋须讳言,这也是企业文化特性中最复杂的现实属性。
诚然,决定企业文化在企业具体的经营活动中秉持怎样行为理念,老板个人(包括企业所有者团队)持有怎样程度的主流文化价值观是其根源所在。而在一个产业群体内,要想让三千家企业秉持以主流文化价值观为主导的生意理念并知行合一地践行,无异于天方夜谭。形形色色的小物种文化滋生出的各种现实表现,对整个产业环境的相互影响、舶来效仿、独立演绎、复制传播等效应,难免与主流文化价值观发生冲突。因为:
A、它是某种意志的附体;具有强制性接受和压迫执行的特性。
B、作为一种小众的文化形态,在局部环境中,它具有排他性。
C、在谋求经济利益的动机下,异化的文化观具有扭曲主流社会文化价值观的潜在性。
客观而论,企业文化拥有个性,是企业文化具有表现形式多样化的反映。它在某些截面上存在与主流社会文化不同形、不同声的现象,不能片面地理解为是企业文化的负面基因。正是缘于企业文化隶属于大经济文化中的小文化物种,直观的经营利益因素和“根文化”主张在企业文化中的成分博弈,致使该文化种类不稳定表现呈常态化。这种不稳定性因企业的规模而成反比,即规模越小的企业不稳定性相对越高,反之亦然。类似的比率效应同样反映在主流文化成分在企业文化中的含量结构上,即企业规模越大,主流文化价值观在企业文化中的含量越高(如社会学家对富豪群体中的“财富原罪感”研究,都是现实的印证)。因此在创业型企业和未进入规模状态的发展中,企业群体中发生不能知行合一的企业文化行为,是不足为奇的。
然而,文化行为的是与非,不能因企业规模的大小而得到不同程度的认可。中小企业发生些许言不由衷和言行不一的企业文化表现,可以理解但不能谅解。说白了,文化的东西你做不到可以不做,但你不能耍弄它。但凡对企业文化抱有耍弄的念头,与那些拿着企业文化招摇撞骗的行为是别无二致的。我行我素者即难免上演“刀尖上舞蹈”。此乃一。
混淆文化的基本属性,是本土企业的普遍现象
客观而论,非专业文化学者的普罗大众不易厘清众多文化形态的属性在所难免。正如在社会文化领域内,有红文化亦有黑文化;有正文化也有伪文化一样,因具体企业当家人的文化情结各异,企业文化被注入不同成分的倾向性势在必然。较为常见的有:“理论大师情结”、“行业领袖情结”、“江湖老大情结”、“红衣主教情结”等等,但无论是怎样的情结和倾向性,分清文化的基本属性是开展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常识。
在本土企业里,分不清文化的基本属性,突出表现在企业文化与产品文化和品牌文化的三者关系上。事实是,企业文化与后二者之间,既有各自独立的文化属性又有相互支撑的依存关系。混淆这个关系,直观上会迷失三者各自独立的文化功能,在实际作操作中也会造成角色窜位的“文化杂烩”现象。常见的表现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规范意义上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属于企业管理系统的内容,在具体企业里归属行政管理系统(中国大陆),产品文化和品牌文化则属于市场营销系统的作业范畴。规模稍大些的企业,企业文化也有直接归属董事会的,规模相对小一些的企业多归于人力资源部门。因为HR们要做《员工手册》、岗前岗中培训和绩效考核等等。所谓角色窜位,大多表现于企业内部的两个系统在作业企业文化工作时,既相互跨界又各自为政。特别于是在展示企业文化活动时,常会出现“上一场敲锣,下一场吹号”的现象。这在本土企业多为常态。
例如近年来本土企业在市场销售活动中,唱《感恩的心》,比划手语舞、为招商活动排练一些文艺小节目等等,多成为企业展示“文化”的拉场戏。一线品牌企业动辄大牌明星云集、万人规模空前的晚会比比皆是。鉴于大小规模的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的“功能”——上面演着节目,下面的销售经理们就分片分区地拿着订单与商家“跟单”,类似的“文化模式”让你很难分清他们是在演绎企业文化,还是产品文化,抑或是“订单文化”。类似现象不仅混淆了企业内部的系统角色,也混淆了企业文化原本的面孔。
二是企业文化原本的角色,犹如一家之家规。是指导家族行为的准则。是对自家人言必行,行必果的箴言。如曾国藩的家规即:勤、孝、俭、仁、恒、谦。家规是内敛的。只对内不对外,亦不宜输出,因为千家有千家规,各家不仅要践行自家的家规,还要敬重别家的家规,不似产品文化和品牌文化尽可充分地张扬。由此在具体企业里,任何系统内的运行尽可依照本系统的专业要求开展。但于内于外的行为表现却要符合“家规”的准则,包括营销系统在内。例如某家确立“以德为尊”儒家文化理念的企业,若是在市场促销活动中大搞裸体街舞,显然就是对自家企业文化自轻自贱的蒙羞。
毋须讳言,近年来本土企业把企业文化娱乐化的现象并非少数。种种将“家规”作为营销手段无节操地张狂表演,直观上反映出的就是对企业文化与产品文化和品牌文化属性的混淆。这种混淆不仅折射出企业内部系统的角色混乱,更凸显出相关企业对企业文化的无知。因此开展企业文化构建的企业,若是不能厘清企业文化、产品文化和品牌文化三者之间的基本属性,企业文化应有的价值功能就无从谈起,由此演绎出荒腔走板的文化大杂烩无异于自辱门风。因而谓企业文化为“刀尖上的舞蹈”,此乃二。
如何松解企业文化拧巴的怪象?
五年前,杂家曾参与本土G8某企业《员工手册》的编纂审核工作。当家人对《手册》中关于企业文化的定义非常斟酌。将忠、义、礼、信四个字作为该企业文化的“道德基础”。当下思忖:既然以“道德基础”为前提,为何把“信”字放在最后?再看对“信”的定义是如下注解的:
“信:对领导和同事有信任,对公司的发展有信心,对公司的规章制度有信守,对公司的价值观念有信仰,对客户真诚有信誉”。
众所周知,在以做生意买卖为宗旨的企业里,“信”的常规释义大多为:于内上下互信,彼此互尊;于外诚信为本,言行必果,其中也折射着主流文化的根基。不难看出该《手册》中的“信”,或多或少地显现出刻意的漂移。
多年后,一个偶然的案例,让我从不同的角度上隐约想明白了这个问题。
行业某次大型峰会上,G8企业中另一家老板在主持人充满激情的介绍中起身登台发言。未近台前,不料被某地区的原代理商堵住了去路——请将N数万的欠款还给他。在此偌大的场合里,该老板迅速低声承诺:散会之前,款必到账,会后果然落实。事实上这笔钱在前后几年间经过了和该公司N个部门N个总监N个具体办事人员央求了N次,包括给老板本人通过N此电话同样被踢了N回皮球的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游戏”,就在那一刻,用那样一个方式,一分钟定夺了。
在这个具体事件里谁对谁错不是我们要探求的,生意场上出现欠账纠葛也是常态。但该案例折射出了一个现实的思考:在做生意买卖的企业里,当经营利益发生纠葛时,其中一方拿出另一方宣扬和倡导的企业文化理念做“对照”揭短——您不是说诚信至上吗?往往会收到一剑封喉瞠目结舌的神效,毫无疑问这也是企业文化最灰头土脸的时刻。
此案颇具思考价值的是:在具体的经营纠纷面前,文化的主张是否应该承担二者之间因果关系的责任,当事双方是没有准则去做裁定的。按常理,经济纠纷上法院,道德困惑去教堂。但是在日常经营的活动中,其中一方以不断张扬的企业文化理念作为市场营销的醒目旗帜,当合作纠葛出现时,那理念就变成了套在企业脖子上的绳索,并且是自己给自己套上的,让人家一“累”一个准。实事求是,无论从事物的逻辑上还是从责任隶属的关系上,遭遇这种拧巴,都难免有些“关公战秦琼”的荒诞。
在理论上求证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联,尽可展开。但着眼现实,将经营行为中的常态化矛盾对应企业文化的理念主张,显然是导致企业文化被拧巴的怪象之一。相反,用企业文化的理念主张去劝诫和化解经营合作矛盾,是对路的(但也仅限于劝解,不具定夺效力)。至此可见,要把务虚的企业文化和务实的生意经营做到完美融合,明确角色至关重要。
反观此案,它也给如何破解企业文化的拧巴有不同启示:惟言行有度,方能知行合一。
客观而论,大多被归类为不能知行合一的企业文化,未必全都是像传销老鼠会那样处心积虑的罪恶之举,更多则属于对企业文化缺乏足够的认知所致。对力所不能及的境界过量放言而无法践行,多是致企业文化于不堪的根源。孟子曰:度,然后知长短。所谓度,说白了,能做到的说,做不到的不说。能做到一点不说两点。待日后企业力量达到能够承载相应程度的承诺时,再适时适度地增加企业文化宣誓的范围,惟此即不难做到相得益彰了。
这就回到了企业文化角色的原点。如上所论,企业文化如一家之家规,是对自家人行为约束的箴言。秉持行为内敛的行为尺度给自己留下进退有距的空间,是构建企业文化的密匙。那么企业文化可不可以向外张扬,能否高调宣传,特别是对合作企业强行“输出”?好像没有谁规定不可以。“高调行善第一人”陈光标认为:“做好事就要大声说出来”,这是他认同的企业文化。但其中的关键在于:他高调倡导,他能做得到。他捐发出去的是真金白银。可见高调或内敛只是一个表现形式的问题,凡事须结果说话。现实中许多致企业文化于不堪的尴尬往往是,企业的实际行为与其高调张扬的主张不相吻合,甚至背道而驰。类此情况无论有意无意,都无异于是“刀尖上的舞蹈”。此乃三。
企业文化,不能先污染后治理
记事的岁月随大人乘火车,列车员扶老携幼为旅客倒开水是当年铁路服务的常态。几年后,转眼间列车员就变成了打手:堵在车门口面对拥上车的人潮边骂脏话边用脚猛踹。车还是那列车,人还是那代人,车上车下“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标语依旧漫天飞。不见的是记忆中的音容笑貌。那种拿着旅客当牲口的情形直到近年的高铁出现才渐渐遁形。一场“××大革命”,沦陷了几代人的道德行为标尺。无数史实证明:文化这东西,污染易,治理难。企业文化尤为如此。
类如近年来在本土化妆品企业群体中常见的编篡品牌故事和杜撰海外身份等现象,首先污染的即是本企业员工——啥都是编的。进而推演到企业文化,企业主张的各种行为准则和励志培训,都难免会被员工视为“不过是一种忽悠”而已。在此状况下的企业与员工谈归属感,不啻于痴人说梦。由此对企业而言,除非创业流产或经营破产,才是企业文化消失的唯一制衡力量。除此之外,企业文化首先受到评介和检验的必然是企业自己的团队。
必须看到,企业文化确实存在有极其复杂的现实性,俯首拾遗的现实案例让许多高屋建瓴的学术理论,常常遭遇不经推敲和难圆其说的尴尬。《笑着离开惠普》反映:曾经连饭后都有免费水果的惠普公司,为应对业绩萎缩实施绩效考核后,走得最快的恰恰是当初歌颂惠普文化的人。藉此便有专业学者告诫企业文化是“双刃剑”,是“有风险的文化物种”,以至于有研究者甚至质疑“究竟有没有企业文化这一物种存在”。
杂家以为,企业文化在现实社会中难把握、难掌控,是事实。但由此质疑它的存在,就未免物极必反了。厘清其中的关节就在于,无论是大众的主流文化还是小众的企业文化,都是一种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的东西首先需要自己坚守。说俗了,神殿里是不可以一边磕头祈祷一边放屁取乐的。特别是自己亲手竖起的神坛更不能自己往上面尿尿,这是文化的特有属性。否则,其社会效应必然是一个极端转向另一个极端。
界定对企业文化污染的标准依然是事实结果。正如本土化妆品业界不断批评的编篡品牌故事,杜撰海外身份等乱象,无疑都是对企业文化的戏弄。特别是已经步入了规模运营阶段的本土一线企业,企业文化中许多崇高情怀的昭示无不时时刻刻地面临着现实“穿帮”的危机。就连普通的“舆情机构”对类似富含“喜马拉雅”物质的产品功能问上门来,都不得不乖乖地俯首称错,更何堪面对成百上千的员工和成千上万商家的信誓旦旦。毋须讳言,这是本土化妆品产业回归国妆产业本质须要认真面对的。
据悉,崔永元对决转基因给整个社会的最深刻的启示是:一片原本干净的田地在被转基因作物占据后,渗透在土壤中转基因成分需要N多年才能自净。同理,行行业业对文化功能的主张目的,如若都是寄望于先污染后治理的动机,同样难逃损人不利己的自伤自残。
企业文化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