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列表页
- 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
- 2016-09-06 11:07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 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招商推荐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手机报
更多>>-
360xh微信手机报免费送
微信号:gd360xh
微信了吗?扫一扫二维码 - ▪ 沈阳代理商程欣的2015和2016……
- ▪ 中国游客爱买韩洗发水方便面和化妆品
- ▪ 微信提现收费支出的是营销费
- ▪ 化妆品店招不到店员?怎么办?
资讯关注排行
- 本周
- 本月
- 总排行